根据《关于印发〈2024年苏州市幼儿园招生工作意见〉的通知》和《市政府关于印发张家港市新市民积分管理办法(2021年修订)的通知》等文件精神,结合我市实际情况,教育局于2024年6月1日下发了《2024年张家港市幼儿园招生工作意见》。现就《意见》相关内容作如下解读:
一、政策解读
(一)幼儿园小班入园年龄是?
答:年满3周岁。2024年秋季入园的小班幼儿为2019年9月1日至2020年8月31日期间出生的孩子。
(二)公办幼儿园是否开设托班?
答:公办幼儿园主要招收3周岁以上幼儿。等小班招生结束后,再根据资源情况决定是否开设托班。托班招生通知通过各幼儿园微信公众号发布。
(三)2024年公办幼儿园招生对象有哪些?
答:1.幼儿本人或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具有本市户籍(含集体户口)或在张家港有合法固定住所的适龄幼儿。
2.依据《市政府关于印发张家港市新市民积分管理办法(2021年修订)的通知》(张政发规〔2021〕4号),参加积分获得准入资格的适龄新市民子女。
3.按照相关政策规定,经批准同意在辖区入园的其他适龄幼儿。
(四)新生需要参加入园健康体检吗?到哪里体检?
答:幼儿园新生都要参加入园健康体检。城区幼儿园新生到张家港市妇幼保健所儿童保健门诊体检;各镇(区)幼儿园新生到镇(区)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指定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体检。根据招生规模分批次安排体检时间,一般均为七八月份,具体地点和日期由幼儿园通知。“入园体检报告”有效期为3个月,开学报到时,家长将“入园体检报告”交给幼儿园。
(五)作为入园服务区认定依据的房产性质有什么要求?
答:作为服务区认定依据的房产限住宅性质(产权证上有明文标注)并于2024年6月30日前取得产权证,非住宅性质的房产均不作为服务区认定依据。
(六)我市服务区认定中对房产面积有无要求?
答:目前,我市对合法固定住所的核心家庭人均面积没有要求。
(七)服务区认定时,对产权共有的比例有相关规定吗?
答:服务区认定时,对产权共有的比例没有规定。需要注意以下两点:一是以共有产权作为服务区认定依据,幼儿及家人须为本市户籍;二是本人和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无全产权合法固定住所,父母与祖父母或外祖父母的共有产权并为居住地的合法固定住所可作为就近入园的依据。其他形式共有产权的合法固定住所原则上不作为就近入园的依据。
(八)今年我市继续实施房产产权与学位关联政策吗?购买二手房时需要注意些什么?
答:根据《市政府关于印发张家港市实施房产产权与学位关联政策的意见的通知》(张政发〔2019〕38号)要求,我市继续实施一套住房五年内同一学段认定一个学位(同一家庭多名孩子不受限制)。购买二手房时,要到房产所在服务区幼儿园咨询(幼儿园接受咨询时间为每月双周周五),确认相关学位信息。
(九)幼儿园服务区是如何认定的?
答:适龄幼儿本人或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的合法固定住所(取得的产权证时限为2024年6月30日前)是确定服务区的主要依据。服务区认定的具体细则如下:
1.幼儿常住户口应与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的常住户口及合法固定住所保持一致。若幼儿户口与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户口不一致,以其本人或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的合法固定住所作为确定服务区的依据。
2.幼儿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的常住户口应与合法固定住所保持一致。若常住户口与合法固定住所不一致,以其本人或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的合法固定住所作为确定服务区的依据。
3.幼儿本人或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有多处合法固定住所的,原则上以相对稳定、具备长期生活条件的一处合法固定住所为确定服务区的依据。
4.本市户籍幼儿,本人和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无合法固定住所,本人及父母户口随祖父母或外祖父母一起,长期跟随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居住,且祖父母或外祖父母的合法固定住所是其居住地的,祖父母或外祖父母的该合法固定住所可以作为确定服务区的依据。
5.本市户籍幼儿,本人和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无全产权合法固定住所,父母与祖父母或外祖父母的共有产权并为居住地的合法固定住所可作为就近入园的依据。其他形式共有产权的合法固定住所原则上不作为就近入园的依据。
6.具有本市户籍,本人和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无合法固定住所的幼儿,由市教育局或区镇根据实际情况,统筹安排公办幼儿园就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适龄幼儿,可凭相关材料在户口所在地入园:①父母双方都是现役军人(含武警);②父母双方都是公派出国的专家、技术人员;③孤儿。
7.新市民夫妻一方户口为我市户口的(含集体户口),其子女入读公办幼儿园,享受本市户籍居民待遇,由市教育局或区镇根据实际情况,统筹安排公办幼儿园就读。新市民或其所申请入学的子女在我市有合法固定住所的,以其合法固定住所确定服务区;新市民子女祖父母、外祖父母的合法固定住所不作为确定服务区的依据。
8.各类优抚对象子女由市教育局和区镇按相关规定统筹安排入园。
9.因城镇建设、地块改造等原因拆迁,虽人已迁新居,但户口由于客观原因尚未迁移的,服务区的确定以新居住地为准;原居住地已拆迁,新住房虽尚未交付,确定其服务区应以新安置的住房为准;若家庭确有特殊困难,城区由市教育局根据实际情况协调安排,其他由区镇统筹安排。
10.各园对监护人提供的合法固定住所予以登记,登记的合法固定住所五年内同一学段认定一个学位(同一家庭多名孩子不受限制)。
(十)在本市已购房的新市民,是否需要为其子女申请积分入学?
答:新市民在我市已购房,是否需要为其子女申请积分入学分为以下两大类情况:
不需要参加积分入学申请:适龄幼儿本人或监护人在张家港已经购房(成套住宅类),并在6月30日前取得房屋产权证,无需参加积分入学申请。
必须要参加积分入学申请:(1)在张家港市已购房,但当年6月30日前无法取得产权证。(2)在张家港市已经购房并取得房屋产权证,但房屋产权性质为非住宅类(如:商业用房、公寓式酒店、车库等)。(3)在张家港市已经购房并取得房屋产权证,但非新市民子女或其监护人的全产权房。
二、报名办法
(一)2024年幼儿园小班幼儿如何报名?
答:2024年,我市公办幼儿园和普惠性民办幼儿园小班幼儿通过“今日张家港”APP(“新生入学登记”栏目)登记信息,登记时间为6月28日至6月30日;幼儿园初审通过后向家长发送现场验证通知,若因资料不全申请被退回,请根据幼儿园初审意见,补充上传相关材料。7月9日,家长到幼儿园现场验证并报名。
(二)新市民子女未取得公办幼儿园积分准入资格怎么办?
答:家长可于6月28日至6月30日通过“今日张家港”APP(“新生入学登记”栏目)登记信息,填报普惠性民办幼儿园。幼儿园初审通过后向家长发送现场验证通知。7月9日,家长到幼儿园现场验证并报名。
(三)到幼儿园现场验证并报名时需要带哪些材料?
答:公办幼儿园服务区幼儿:合法固定住所的产权证原件、户口簿原件、家长身份证原件、幼儿出生医学证明原件、有效预防接种证明原件。公办幼儿园新市民子女积分入学幼儿:居住证原件、户口簿原件、家长身份证原件、幼儿出生医学证明原件、有效预防接种证明原件。普惠性民办幼儿园幼儿:居住证原件、户口簿原件、家长身份证原件、幼儿出生医学证明原件、有效预防接种证明原件。
(四)幼儿园新生入学事项应向哪些部门咨询,咨询电话是什么?
答:招生相关政策可以向市教育局服务大厅、基础教育科和各镇(区)教卫文体办公室(综合办、民生事业科)咨询。
市教育局服务大厅咨询电话:58215343
市教育局基础教育科咨询电话:58179828
各镇(区)教卫文体办公室(民生事业科)咨询电话:
保税区(相关街道):58339528
经开区(杨舍镇):58111017
冶金园(锦丰镇):58955079
高新区(塘桥镇):58441042
乐余镇:58966050
凤凰镇:58452067
南丰镇:58620421
大新镇:58761573
常阴沙现代农业示范园区:58640561
三、新生信息采集系统常见问题解答
1、今年的新生信息采集系统登录方式与往年相比有何不同?
答:根据上级要求,为进一步推动部门联动,深化数据共享,简化办事流程,优化公共服务,做到“让数据多跑路、群众少跑腿”,高质量实现全市幼儿园、义务教育阶段入学在线一网通办,今年我市新生信息采集系统纳入“今日张家港”APP管理系统,家长下载“今日张家港”APP后,通过“新生入学登记”栏目登录“张家港市新生信息采集系统”,完成线上信息采集。
2、有些家长按要求上传了房产证、户口簿等材料,但学校初审时,为什么还要家长补充上传出生证明或结婚证?
答:为了证明产权证共有人之间的关系或与入学儿童之间的亲子关系。
3、符合协调入读公办学校的优抚对象子女如何报名?
答:选择“公办学校”→“其他入学”,上传户口簿首页、户主页、父母页、入学儿童页。由教育局与相关部门共同审定,学校根据教育局下发名单后台审核。所有填报“公办学校”→“其他入学”的初审时间都在8月下旬。
4、家长不会使用手机和电脑,怎样进行报名?
答:家长不会使用手机、电脑,无法在“张家港市新生信息采集系统”上传材料,可在报名期间携带相关材料到学校进行现场报名。
5、因特殊原因,错过了规定的报名时间,“新生信息采集系统”关闭后可不可以进行补报?
答:如因各种特殊原因,错过了报名时间,可于学校现场审核当天携带相关材料到施教区公办学校现场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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